集裝箱夾藏電子垃圾被查獲
徐小魚是(Yes)重慶市一家進出(Out)口公司法定代表人。2009年5月,徐小魚到(Arrive)香港旅遊時(Hour),認識了(Got it)廣東商人龍繼勇。随後,二人共謀以集裝箱夾藏方式通過重慶海關走私廢棄電子産品。
2009年9月,龍繼勇從歐、美等地(Land)購進了(Got it)11噸多電子廢舊物,包括舊DVD、遙控器、電腦主闆等多種類型。龍繼勇将這(This)些電子廢物在(Exist)香港裝箱,運往重慶。爲(For)掩人耳目,他(He)還在(Exist)集裝箱箱門處裝入電腦用新光驅。
9月15日,徐小魚以公司名義、以一般貿易方式向重慶海關申報進口電腦光驅1.2萬台。重慶海關駐港辦事處關員經風險分析發現,該批貨物存在(Exist)低報數量偷逃關稅嫌疑。
9月22日,這(This)批貨物抵達重慶港,海關關員經過開箱查驗,發現除靠近箱門的(Of)兩個(Indivual)貨物托盤裝有3240台電腦用新光驅外,其餘均爲(For)散裝廢舊電子元件。經權 威部門鑒定:該批散裝的(Of)廢舊電子元件均屬于(At)我國(Country)禁止進口的(Of)固體廢物。駐港口辦事處立即将該線索移交緝私部門。随後,徐小魚、龍繼勇分别在(Exist)重慶、深圳被抓 獲。
據徐小魚、龍繼勇交代,他(He)們是(Yes)以每噸1500港币的(Of)價格收購這(This)些電子廢舊物的(Of),準備運往國(Country)内以每噸3000港币的(Of)價格賣給加工方。
是(Yes)個(Indivual)人犯罪還是(Yes)單位犯罪
在(Exist)法庭上(Superior),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,該案事實清楚,證據确鑿。徐、龍二人共謀,以集裝箱夾藏方式走私廢棄電子産品,且數量大(Big)、毒性強,屬于(At)我國(Country)禁止進口的(Of)固體廢物,應當以走私廢物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而徐、龍二人的(Of)辯護律師則對鑒定機構資質、方式提出(Out)異議。徐小魚律師辯稱,徐在(Exist)案件中隻參與報關,沒插足其他(He)事務,屬于(At)從犯;龍繼勇則辯稱,他(He)沒有與徐 共謀,也沒有參與走私行爲(For),其辯護律師辯稱,購買、運輸行爲(For)是(Yes)兩公司之間協議,應算單位行爲(For)。由于(At)案情複雜,法院沒有當庭宣判。
走私案件呈現四大(Big)特征
庭審結束後,筆者采訪了(Got it)辦理此案的(Of)檢察官陳榮鵬。陳榮鵬介紹,随着西永綜合保稅港落戶重慶,兩路寸灘保稅港驗收獲批,重慶打造内陸開發高地(Land)的(Of)步伐越來(Come)越快,随之而來(Come)的(Of)走私犯罪案件呈現出(Out)四大(Big)特點。
一是(Yes)目前走私案件上(Superior)升爲(For)刑事案件處理的(Of)比例較低,但走私案件總體數量呈“V”字形上(Superior)升趨勢,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,重慶海關辦理一般走私違法 行政案件37起,較同期略有增長;走私類型由走私普通貨物向走私廢物、珍貴動植物制品等類型擴展;在(Exist)走私犯罪中,單位或利用單位名義實施的(Of)比例較高;呈現 出(Out)由沿海走私犯罪向内陸延伸的(Of)趨勢。
據該案相關涉案人員交代,原走私犯罪是(Yes)通過廣東沿海口岸及大(Big)連口岸進行的(Of),内陸的(Of)重慶港口開通後,犯罪分子就将走私活動轉向新開通的(Of)重慶港,企圖打開走私犯罪的(Of)新通道。
電子垃圾對環境危害無窮
“電子垃圾中含有大(Big)量有毒有害物質,如果不(No)能正确處理,則對環境的(Of)破壞将不(No)可估量。”重慶市某著名環保人士稱。據他(He)介紹,随着該市IT産業的(Of)發展,以及市民電子産品需求量的(Of)增大(Big),很多走私分子開始将目光盯緊重慶,企圖将電子垃圾走私入該市牟利。
該環保人士說,電子垃圾,尤其是(Yes)電視、電腦、手機等産品,本身含有大(Big)量有毒有害物質,用回收的(Of)電子垃圾加工成的(Of)電子産品,存在(Exist)嚴重的(Of)安全隐患。
此外,由于(At)有些電子垃圾含有部分貴重金屬,一些人爲(For)了(Got it)獲取這(This)些貴重金屬,往往用很原始的(Of)方法對電子垃圾進行加工處理,比如說焚燒、冶煉、強酸腐蝕等方 法。這(This)些方法,會釋放大(Big)量有毒氣體到(Arrive)空氣中,造成空氣污染。電子垃圾中的(Of)有害物質也會滲入地(Land)下,對土壤和(And)地(Land)下水造成嚴重污染。也就是(Yes)說,電子垃圾對環境産 生的(Of)破壞是(Yes)“全方位”的(Of),危害無窮。
如何防範電子垃圾造成環境污染?該環保人士建議,政府建立相應完善的(Of)廢舊電子産品的(Of)回收管理制度, 規範廢舊電子産品回收市場;加強對廢舊電子産品回收的(Of)管理、執法,徹底堵住走私電子垃圾的(Of)流通渠道。“很多人可能還不(No)知道哪些垃圾屬于(At)電子垃圾,電子垃圾 對環境的(Of)危害就更不(No)了(Got it)解了(Got it)。”因此,該環保人士強調,相關部門應該加強這(This)方面知識的(Of)宣傳。
走私電子垃圾開始向内地(Land)轉移
“這(This)是(Yes)我院首次提起公訴的(Of)走私固體廢物——電子垃圾案件。”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藍林說。以前,重慶海關移送該院審查起訴的(Of)走私案,走私 物品主要(Want)是(Yes)汽車、醫療器械、紡織品、化工原料等,種類比較多樣。資料顯示,最近兩年來(Come),走私物品逐漸集中在(Exist)金屬産品、機械設備上(Superior),電子垃圾是(Yes)近一兩年才出(Out) 現在(Exist)該市的(Of)新型走私貨物。這(This)說明,随着沿海地(Land)區對走私電子垃圾打擊力度的(Of)增大(Big),想要(Want)利用此類貨物牟利的(Of)走私分子,已經開始向内地(Land)轉移。
藍林對筆者說,從本案看,犯罪分子本來(Come)準備走私進該市的(Of)電子垃圾共有30個(Indivual)集裝箱,但第1個(Indivual)集裝箱就被該市海關查獲了(Got it),後面的(Of)根本未能進關。不(No)過,被查獲的(Of)這(This)1個(Indivual)集裝箱内,就有11噸多走私貨品,如果不(No)是(Yes)海關明察秋毫,及時(Hour)發現了(Got it)集裝箱中的(Of)“貓膩”,後果就嚴重了(Got it)。
對于(At)如何防範電子垃圾等固體廢物的(Of)走私問題,重慶某大(Big)學教授認爲(For),海關緝私部門要(Want)“情報先行”,即加強情報搜集,對容易形成“洋垃圾”的(Of)貨品實時(Hour)監控, 掌握走私動态,以便能穩、準、狠地(Land)打擊走私犯罪。緝私部門還要(Want)對所有進口産品,尤其是(Yes)容易形成“洋垃圾”的(Of)貨品,進行風險分析、風險布控,堵住走私渠道。
電子垃圾已被我國(Country)列入禁止進口的(Of)固體廢物
據辦案檢察官介紹,電子“洋垃圾”是(Yes)電子固體廢物的(Of)俗稱,包括各種廢舊電腦、通信設備、電視機、電冰箱、空調以及被淘汰的(Of)精密電子儀器儀表等。根據國(Country)際條約《巴塞爾公約》,我國(Country)已将電子垃圾列入禁止進口的(Of)固體廢物。
我國(Country)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,逃避海關監管将境外固體廢物運輸進境的(Of),以走私罪論處。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第六十六條規定,将中國(Country)境外的(Of)固體 廢物進境傾倒、堆放、處置,或者未經國(Country)務院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做原料的(Of),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,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(Superior)一百萬元以下罰款。逃 避海關監管,構成走私罪的(Of)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(At)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(Of)解釋(二)》第六條規定,逃 避海關監管,走私國(Country)家禁止進口的(Of)廢物或者國(Country)家限制進口的(Of)可用做原料的(Of)廢物,危險性固體廢物、液态廢物超過五噸的(Of),屬于(At)“情節特别嚴重”,以走私廢物罪判處 五年以上(Superior)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打擊走私“洋垃圾”應細化立案、定罪、量刑标準
“巨大(Big)的(Of)利益驅動,是(Yes)近年來(Come)走私‘洋垃 圾’行爲(For)日益猖獗的(Of)根本原因。”一位法學專家認爲(For)。該專家指出(Out),這(This)種利益驅動表現在(Exist)兩方面:一是(Yes)西方發達國(Country)家在(Exist)發展經濟的(Of)同時(Hour)不(No)願意承擔環境保護責任,将 環境污染轉嫁到(Arrive)發展中國(Country)家;二是(Yes)由于(At)走私的(Of)“洋垃圾”處理成本低廉,利潤可觀,刺激了(Got it)一些不(No)法之徒铤而走險。更令人擔憂的(Of)是(Yes),近年來(Come)走私“洋垃圾”的(Of)違法 行爲(For)已經向西部呈擴散之勢。重慶市發生的(Of)首例走私電子“洋垃圾”案件,已爲(For)我們(We)敲響了(Got it)警鍾。
該專家進一步分析出(Out)現這(This)種趨勢的(Of)原因,一是(Yes) 因爲(For)西部經濟相對落後,發展經濟的(Of)任務淡薄了(Got it)人們的(Of)環境保護意識;二是(Yes)西部地(Land)區進出(Out)口總額較低,以往走私“洋垃圾”的(Of)案件較少,不(No)法分子鑽了(Got it)有關方面警惕 性不(No)高的(Of)漏洞,将“洋垃圾”引向西部;西部由于(At)經濟較爲(For)落後,市場監管相對較弱,客觀上(Superior)爲(For)走私“洋垃圾”提供了(Got it)土壤。
“完善打擊走私 ‘洋垃圾’的(Of)法律法規,細化走私‘洋垃圾’案件的(Of)立案、定罪、量刑标準,才能方便案件查處,有力打擊此類犯罪。”該專家認爲(For)還應加強市場監管,海關、工 商、環保、檢驗檢疫等部門的(Of)聯系配合,形成合力,從“洋垃圾”走私、收購、加工、銷售各個(Indivual)環節進行整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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